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当您选择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或“本公司”)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以下简称“投顾服务”)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亏损的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告知如下信息及风险,请您在开通投顾服务及选择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以下简称“组合策略”)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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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等规则及协议,充分了解并全面认识投顾服务的结构及组合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投顾服务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广发基金为投资者提供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投资者同意并签署服务协议后,即视为授权广发基金对其授权账户进行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投资者执行基金产品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而不需要事先获得投资者同意。广发基金为投资者提供非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投资者同意并签署服务协议后,即视为投资者同意接收广发基金为投资者提供的关于具体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组合策略建议,并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基金产品申购(或认购)、赎回、转换等交易操作。
三、广发基金将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持续注意义务,但不对客户投资收益状况或本金不受损失作出任何承诺,投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基金投顾服务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为其他客户创造的收益并不构成业绩表现的保证。
四、基金投顾服务不同于基金销售业务,其收费模式与基金销售存在较大差异。基金投顾机构可以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基金投顾服务协议约定向其提供组合策略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客户应充分了解基金投顾服务协议关于收费模式、费用组成、费率水平、计提方式等的安排。
五、投顾业务一般风险揭示
投资者委托广发基金提供投顾服务,选择基金组合策略进行基金组合投资,既包括基金投资的风险,又包括组合投资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成分基金的风险会传导至组合策略,投资者应知悉基金投资的风险,包括:
1.投资风险。投资者通过参与投顾服务的方式购买成分基金,既可能分享成份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成分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市场风险。投顾服务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波动带来的成分基金净值下跌风险。成分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组合策略的收益水平变化,并因此产生风险。
3.信用风险。成分基金所持有的债权类等资产若发生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恶意违约等情形,作为债权人的基金可能会损失投资收益及本金。
4.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因投资的成分基金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基金清算机制、申赎安排、登记机构及托管人等相关主体资金划付效率、合作销售机构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信息技术系统等原因,造成组合策略调仓或投资者在申请组合策略转出时,无法及时完成申购、赎回、转换及退出等操作,进而对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5.法律风险。主要指成分基金份额或投资者的授权账户因遇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投顾服务相关主体不能充分履行其法定及约定职责,从而导致相关法律纠纷、监管调查和处罚以及诉讼仲裁风险等情形。
6.管理风险。主要指成分基金的管理人可能限于知识、技术、经验等因素而影响其对相关信息、经济形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其精选出的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如果成分基金管理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成分基金的收益水平。
7.其他风险。主要指由于战争、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等不可抗力、不能预见的因素的出现或其他超出成分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导致成分基金出现损失或投顾服务相关主体无法正常提供服务
组合策略中可能配置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由于该类基金的赎回有时间限制,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转出授权账户中的上述基金资产。
组合策略中可能配置投资于境外市场证券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境外投资的特殊风险,以及境外投资额度不足或受政策影响可能产生的风险等。其中境外投资的特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区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汇率风险、会计制度风险、税务风险、引入境外托管人的相关风险等。
(二)由于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与单只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存在差异,可能存在组合策略内的单只成分基金风险等级高于组合策略风险等级的情况。
投资者选择不同的组合策略,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并承担不同的风险。一般来说,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组合策略对应的风险收益等情况。
广发基金将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组合策略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匹配性意见,但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性意见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代表是对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三)广发基金将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选择基金产品及销售方式,但组合策略配置成分基金中仍可能包含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方管理、托管或销售的基金产品。投资者开通投顾服务即视为理解并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以及充分理解其中潜在的利益冲突。
(四)组合策略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为其他客户创造的收益并不构成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组合策略投资于公募基金,投资者将面临授权账户与授权账户所投资的公募基金双重收费的风险。
(六)本公司投顾服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存在因试点资格被取消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风险。
六、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的特有风险揭示
管理型投顾服务除具有上述投顾服务的一般风险外,还包括授权账户管理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广发基金将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投资者授权账户行使相应管理权,投资者无权自行或要求广发基金申购、赎回或转换成分基金,也不能干涉广发基金做出的投资决策,不能干预组合策略的构建,不能撤销广发基金做出的交易、调仓指令。
(二)广发基金提供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会根据组合策略目标、市场的变化以及投顾服务费的支付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每个策略对应的标准组合、投资者的基金投资组合配置的成分基金及各成分基金的比例进行调整,上述调整可能会产生费用,广发基金不保证成分基金的调整一定盈利或不发生亏损。
(三)投顾服务的办理需要基金销售机构的配合,由于受数据传输、资金划转等因素影响,授权账户交易可能会延迟发起,可能影响实际交易价格和资金到账时间。
(四)应用互联网技术提供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可能限于重大技术局限和漏洞导致的投顾策略或系统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正常持续服务,或有效性因市场因素而减弱等从而给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受基金交易账户开立失败、成分基金交易受限(包括申购及赎回受限)、违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规定、相关账户遇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基金销售机构异常或相关系统异常等特殊情况影响,可能会导致广发基金做出的交易申请失败或者成分基金的实际交易价格、交易费用、资金到账时间出现差异,最终影响投资者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净值、业绩表现、偏离情况等,投资者也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转出授权账户中的资产的风险。
(六)因转入转出时间不同、成分基金交易限制、成分基金交易费用、组合调仓等原因,投资者授权账户内的基金投资组合与组合策略对应的标准组合在成分基金的配置、比例、业绩表现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不同投资者持有的基金投资组合也可能存在差异。
(七)在授权账户管理运作期间,存在因基金投顾机构经营状况恶化、出现声誉风险等情况,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
七、目标盈投顾策略的特殊风险揭示
(一)止盈目标不代表组合策略的未来收益,不承诺目标收益,也不作任何保本承诺。目标止盈收益率和服务运作期时长仅供参考,不代表组合策略一定能获得收益,也不代表相关收益在服务运作期内一定能实现。
(二)目标止盈收益率指在约定的服务运作期内,若满足收益率达到或超过止盈目标(投顾服务费及相关交易费用收取前),即实施止盈操作(详细规则参见策略说明书)。在实施止盈操作后,受基金净值波动、投顾服务费收取、基金交易费用收取、巨额赎回(如有)、基金暂停赎回(如有)、惩罚性赎回费(如有)等因素的影响,不保证投资者在本投顾服务项下的授权账户实际投资收益率达到或超过策略说明书中约定的止盈条件。
八、本风险揭示书仅包含投资者参与投顾服务可能涉及的部分风险及应知悉的若干重大事项,未穷尽列举投顾服务的所有风险及与投资者权益相关的一切事项。请投资者在完整阅读和理解投顾服务相关协议、规则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审慎决定参与投顾服务和选择组合策略。当投资者认为投顾服务或相关组合策略不符合自身投资需求等情况时,投资者有权随时终止投顾服务。
九、因法律法规调整、自律组织对基金投顾服务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存在新的要求或进行调整、广发基金业务需要等原因,广发基金有权适时修订本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客户端、短信、电子信息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投资者。通知发布后,投资者继续使用广发基金投顾服务的,视为接受该修订。
本风险揭示书中相应表述的定义与《服务协议》中定义一致。
本人/机构特此声明:本人/机构确认已充分了解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已安排充足时间仔细阅读《服务协议》、《业务规则》、《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及本风险揭示书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已充分理解基金投顾服务所涉及的风险,愿意承担上述文件中提及的全部后果。